利害關係人
茂迪為落實永續經營之目標與願景,針對ESG(Environmental環境保護、Social社會責任、Governance公司治理)三方面,依循GRI Standars 2021利害關係人鑑別準則,由外部專家針對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人權)對公司所產生之實際或潛在、正面或負面之影響進行評分,並參考同業利害關係人之類型,與公司同仁共同討論、檢視各類型利害關係人與茂迪之關聯性。最終討論結果,確認員工與其他工作者、股東與其他投資人、客戶、政府/主管機關、供應商、當地社區、非政府組織等7類為本公司2023年度之利害關係人。


利害關係人溝通
茂迪重視各利害關係人之意見,為確保了解各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對公司的期許以及關注之永續發展議題,本公司提供多元化之溝通管道與互動機制。除即時回應之外,並將利害關係人之建議及結果做為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發展之參考。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之管道及頻率如下表所示:
利害關係人 | 利害關係人對本公司的意義 | 利害關係人對本公司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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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與其他工作者 | 員工是推動企業經營的資產,凝聚員工向心力才能使茂迪永續發展,促使公司持續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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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與其他投資人 | 為本公司出資(含潛在)之股東,應公平取得公司重大資訊,使公司市場實質價值永續呈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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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 建立與客戶長期且信任的合作,是茂迪發展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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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機關 | 政府機關為永續法規的制定者,也是茂迪運營所遵循的基礎。公司的作業與服務,皆受主管機關法令規範與監督。法令的變動更是影響著執行與管理方向,因此與政府保持雙向溝通十分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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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 供應商作為重要合作夥伴,其提供穩定的品質與服務,使茂迪能夠實踐永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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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社區 | 茂迪期許與鄰里建立雙向聯繫,與社區鄰里共同成長。同時,作為南科的鄰居,茂迪透過綠能本業回饋社會,推廣太陽能科技文化與教育藝術活動,並善責社會公民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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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組織 | 提供先進製程及技術,共同研究開發次世代新產品,導入新技術量產,將提升公司的永續發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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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已併同永續報告書於113年8月1日董事會報告。
利害關係人類別 | 聯絡窗口 | 聯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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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及當地社區 | 許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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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與其他投資人 | 朱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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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 黃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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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機關 | 朱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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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 張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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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研機構 | 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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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茂迪永續報告書「與利害關係人對話」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