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控管
現今科技日新月異、資訊發達與普及,為維護及提升企業之整體利益,以合理確保營運之效果及效率、財務報導之可靠性、相關法令之遵循,以及協助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等目標之達成,並隨時注意國內外之發展,檢討改進公司所設置之風險管理流程,以提升風險管理成效,茂迪自2002年興櫃時即頒布內控制度,設立完善之控制架構及訂定各層級之控制程序,以幫助董事會及經理人確保其風險回應得以被執行,包括核准、授權、驗證、調節、覆核、定期盤點、紀錄核對、職能分工、保護資產實體安全,與計畫、預算或前期績效之比較及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等政策及程序,依實際作業需求及法令要求即時更新修訂,確保有效執行,並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及改善作為,才能因應變化萬千的市場,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內控稽核室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每月或必要時向獨立董事暨董事長報告。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視需要執行稽核或覆核,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存在或潛在缺失的管道。
茂迪依據「組織處境與風險機會管制程序」規定每年針對內外部分析及利害關係者相關需求,提出對品質管理系統有影響之風險與機會的管理措施與對策,確保品質系統可有效地被實現及達到預期目標。透過計畫性與系統性的變更需求管控,以使品質系統能持續改善。並依風險評估表所收集到的風險資料,進行風險與機會評估,計算影響等級重大或主管指定之項目,必須商討控制風險的對策以避免風險擴大造成公司的損害或危機。同時,採取機會措施增加公司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