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管理

永續發展管理

本公司依「職務授權管理辦法」及「永續報告書編製與申報作業程序」推行企業永續發展事項、進行永續報告書編撰。經一級單位主管、總經理及董事長審閱及董事會核准後發行永續報告書。現行永續發展的執行與運作由董事長及總經理下轄各所屬單位負責,適時依法令規範重新檢視現行永續發展運作情形,並調整及建置永續發展組織,以做為企業永續發展之運作中心。

目前,除了由總經理按季定期至董事會報告溫室氣體盤查規劃與執行情形,以及茂迪南科各廠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趨勢圖與改善結果外。公司治理主管亦自2023年起,依年度定期至董事會報告利害關係人、重大關注主題的鑑別結果與回應,以及永續報告書(ESG)編撰之執行成果。且若有影響利害關係人之重大負面情事發生,將由權責單位不定期至董事會報告。

預計2024年建置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暨組織建置,未來將由各功能組織推派代表,不定期召開會議,依相關規範進行員工、股東、客戶、供應商、政府、社會等利害關係者分析,從上而下宣導茂迪追求永續發展的願景,針對環境保護、員工照顧與社會參與,規劃執行方案與編撰永續報告書,必要時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